各班级: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弄潮儿”奖学金(浙水股份校友奖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学院相关评选细则,在学生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
经评审,拟推荐张晴、陈琦超(学术科研类);朱一恒(文体竞赛类);吴韵仪(创新创业类)等4名同学为2025年“弄潮儿”奖学金获得者。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4日,若有疑义者于2025年5月14日12:00点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吴伟泉老师反映(0571-8692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