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学院2023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及考核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化 2.0 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水院党〔2022〕54 号)评价指标体系为主。
三、考核形式
党支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组织,按照党支部自评、党总支考核(组织党支部述职)、校党委抽验等程序进行,党总支考核主要以听简要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自查自评阶段。各党支部对照标准化 2.0 指标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做好查漏补缺、整理台账资料,对照标准化评分项目评分等各项工作进行扣分,填写《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评价(自评)表》(附件1),及时报送学院党组织(12月26日前完成)。
2.党总支考核及总结阶段。学院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进行考核检查,将各党支部《2023年党支部标准化评价(自评)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送组织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标准化考核工作,各党支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等工作。
2.在考核工作中,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与协调,抓好整改处理,确保年度标准化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党支部标准化考核是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推荐的重要参考。
附件:
附件2:测市学院2023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测市学院党总支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