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员:
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 参加对象
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二)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党员要全面开展“六查六看”,重点查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缴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面对面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附件1),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 评定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优秀”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被评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党员需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并存入个人档案。被评“合格”等次的党员无需填写。民主评议党员于2024年2月6日前完成。
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
(一)参加范围:学院党总支,各党支部
(二)评定标准与等次
二级党组织参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4),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二级党总支下辖基层党支部评定“五星”(含本级党组织自评)比例不超过 15%。“五星”党组织一般在年度党建考核“优秀”的党组织中推荐产生。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化考核情况。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底线管理深化推进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的通知》(浙直委发〔2018〕18号)要求,凡出现基层党组织底线管理标准中的十条情形的,应直接认定为后进基层党组织(评定为二星、一星或无星级党组织)。对二星级及以下的后进基层党组织要研究制定整转措施。
(三)方法步骤
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程序进行,各党支部向学院党总支申报星级等次,由学院党总支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年度考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统筹确定星级等次。
三、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请于2024年2月6日前将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表(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二级党组织)(附件5)通过浙政钉报送专职组织员于滨。
附件: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供“优秀”等次党员填写).docx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测绘与市政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