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请2021级、2022级和测绘s23级中其余入党积极分子已满一年考察期的所在班级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推荐本班综合表现突出并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作为发展对象候选人。
一、具体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认识明确。
2、入党动机端正,服务意识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已满一年(即60期以前且包括60期的入党积极分子);
3、遵守校规校纪,近一年内未受到学院及以上违纪违规等相应处分,如所在寝室违规违纪、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4、近两学期专业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初次考试未出现不及格,且排名不低于前50%;
5、参加党校学习并且成绩合格。
6、认真完成党前实践,没有无故缺勤情况;
二、工作安排:
2024年9月28日前各班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团支书主持会议,兼职组织员、入党联系人出席会议,组织员或班级联系党员有事无法列席参加,需提供其同意推选名单的记录)推荐人选。采用线上投票方式,投票标题为“xxx班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候选人推荐投票”,投票截图打印随附件2一并上交。
2024年10月16日下午线下入党答辩(暂定)。
最终列为发展对象名单将于学院网站“思政党建”à“党务公开”栏目予以公示。
三、名额
基础名额:每班2人。获校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不占班级名额。
额外名额:团学工作突出者,可以通过团委推荐上报,具体由团委把关,共3个名额。班级在上一学期中获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良学风班、五四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可以额外增加1个名额。
四、注意事项:
请各班级将推荐人选名单(附件5)于9月28日18:00前上报给党员素质发展中心许柔怡处,邮箱:1611442369@qq.com
如走团委推荐途径,请上交材料至学院组织部部长陈航飞,联系方式:2014891484@qq.com
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投票截图)请于9月28日下班前上交,钱塘校区交到教学科研综合楼1123办公室于滨老师处。南浔校区交到遂均楼北515黄晓冬老师处。如有疑问,请与于滨老师联系,86929252。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2024年9月20日
附:
03 2024-2025学年兼职组织员拟聘人员名单.docx
04 2024-2025学年测绘学院党员联系班级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