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党支部标准化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学院2024年度党支部标准化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
二、工作内容
对照《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支部标准化2.0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水院党〔2022〕54号)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标准化检查验收。
三、方法程序
党支部考核由学院党总支组织,按照党支部自评、党总支验收(组织党支部述职)、校党委抽验等程序进行,党总支考核主要以听支部书记述职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自查自评阶段。各党支部对照标准化2.0指标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做好查漏补缺、整理台账资料,对照标准化评分项目进行打分,填写《2024年党支部标准化评价(自评)表》(附件1),及时报送学院党总支(12月19日前完成)。
2.党总支考核及总结阶段。学院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进行验收检查,将各党支部《2024年党支部标准化评价(自评)表》、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2)、验收工作情况简要报告报送组织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标准化验收工作,各党支部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等工作。
2.在验收工作中,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与协调,抓好整改处理,确保年度标准化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3.党支部标准化验收是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推荐的重要参考。
附件:附件1 2024年党支部标准化评价(自评)表.docx
测绘学院党总支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