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召开2024年度测绘学院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各党支部要参照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查摆突出问题的4个方面(附件1)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参考附件2),同时填写并上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4)。
各党支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并进行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院党总支备案。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
(一)参加范围:党总支、各党支部。
(二)评定标准与等次
各党组织参照《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附件6),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可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二级党总支下辖基层党支部评定“五星”(含本级党组织自评)比例不超过15%。“五星”党组织一般在年度党建考核“优秀”的党组织中推荐产生。党支部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化考核情况。
(三)方法步骤
按照“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评定”程序进行,各党支部向学院党总支申报星级等次,由学院党总支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年度考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统筹确定星级等次。
三、材料报送
此次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要在2025年3月20日之前完成。各党支部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党员党性体检评议表(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4)、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党组织星级评定自评表(二级党组织)(附件7)、党员自我剖析材料、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包括会议基本情况、检视问题、整改措施等)通过浙政钉报送学院党总支,联系人:于滨,电话:88252。
附件:
附件2:2024年度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优秀人数上限.docx
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供“优秀”等次党员填写).docx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26日